中共山丹县纪委山丹县监委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清泉镇红寺湖村二社原社长朱德寿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
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时任清泉镇红寺湖村二社社长朱德寿从集体收入中报销个人电话费1200元。朱德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朱德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电话费已收缴。
2.清泉镇清泉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2年12月30日,由时任清泉镇清泉村村委会主任魏凯签字同意后,用本村集体收入发放村干部管理补助8808.2元,其中,魏凯领取1410.7元、村文书黄某某领取3698.6元、村委会原主任张某某(已故)领取3698.9元。对此,魏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魏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已收缴。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是关爱下属、给干部职工谋利益,实则是奢靡思想滋生、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和权力滥用,是为了小团体、小圈子利益或一己私利,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是对纪律底线的践踏,极易成为“四风”回潮的温床。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抓好《山丹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负面清单》各项禁令落实,特别是要对照“经费管理方面”的18条禁令,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动歪心思,不走翻车路,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纪行为。各级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机关要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端午”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提要求、早打招呼,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以身作则,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的过节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山丹县纪委 山丹县监委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