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掖市山丹县纪委监委将处理人、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紧盯审理谈话、处分见面、教育回访、警示教育四个环节,使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有机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1-10月共审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6件,处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68人,无申诉上访案件发生。
审理谈话中,审理人员在核实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与违纪人员共同学习《党章》《条例》等党纪法规,唤起违纪人员党员意识、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及时了解其认错态度和思想认识。同时,向被谈话人释明其违纪行为性质、量纪情节所依据的党纪条规、法规政策,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法律教育融入到审理谈话全过程,使被谈话人真正认识到组织处理的目的是教育挽救,提升对组织处理的认同率。另外,通过违纪事实及处分依据见面材料、违纪人员自行量纪表,让违纪人员认清自己的违纪行为,对照处分条例,自己提出处分幅度,达到审理意见和自我量纪的统一。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党组织送达。宣布处分时,做好政策规定的解释说明,告知涉及受处分人评先评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等相关处分决定执行事项,畅通受处分人合法权利的保障路径。同时,注意倾听受处分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教育,消除对立情绪,帮助提高认识,引导改正错误,指明努力方向。
回访教育中,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或主管单位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方面,通过单位回访、座谈交流、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把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贯穿其中,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促使受处分人消除顾虑、轻装上阵、提振信心、积极工作,重燃干事创业热情,把“问题党员”变“有为党员”。至目前,已回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党员领导干部33名。
每一个典型案件审结后,县纪委监委以宣布处分决定的形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或公开通报,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同时,强化社会效应,推动规章制度落地生根,有效发挥违纪违法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至目前,共开展“以案施教”警示教育大会1场次,通报各类违纪案件27件。(供稿 唐会星 张兰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