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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东乐镇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11 09:28:0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山丹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6月至8月对东乐镇及所辖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于2020年10月29日向东乐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山丹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东乐镇党委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东乐镇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切实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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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委第四巡察组在我镇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方案,镇党委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主动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各村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整改落实,从镇党委到各村党支部,从班子成员到镇村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对照反馈意见切实细化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镇党委先后4次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短期内取得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制定整改计划,砸实靠牢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逐项推进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1)大桥村党组织负责人金福成2018年度学习笔记与支部集中学习记录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大桥村党支部书记金福成重新按照2018年中心组学习计划补全2018年度学习笔记,同时,镇党委对大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今后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各村党建指导员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学习笔记进行调阅,督促村干部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

          (2)十里堡村党支部书记刘光政2018年度学习笔记由别人代写代抄。

          整改情况:一是十里堡村党支部书记刘光政按照村上制定的学习计划,亲自抄写2018年度学习笔记,同时,镇党委对大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今后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党建指导员对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学习笔记1次,督促村干部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记录规范、完整。

          2.关于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思路不清,创新不足的问题。

          (1)部分村党组织谋划能力不强,实干创新精神不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村级集体经济主要依靠房屋租赁收入,未能有效结合本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过度依赖外部支持,“等靠要”思想严重。全镇10个村2017年--2019年村级集体收入只有12.52万元,其中,城西、大寨村2017年-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零。

          整改情况:各村党组织切实发挥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多元化筹措项目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能人带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山羊堡、五墩2个村党组织尝试采取“村集体+合作社”的能人带动模式,将省级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50万元注入到合作社,按照每年不低于入股资金8% 的比例向村集体分红。稳妥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静安、大桥、小寨等6个村党组织将24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入股到甘肃辰昆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神禾农业有限公司,每个村每年村集体分红收入不低于2.4万元。典型带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城西村党组织争取专项扶贫资金279万元,建成了高标准养殖小区1处,村级集体每年受益4万元以上。大寨村党组织利用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建成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扶贫铺子,村集体每年受益达到6万元。截止2020年底,全镇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4.35万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违纪违规频发的问题。

          (1)部分村党组织对党员疏于管理,监督缺失,落实县纪委“三个一”廉政教育活动不力,特别是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工作不到位。全镇2017年-2019年度有20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镇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人,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5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东乐之声微信公众号、QQ群、短信平台常态化推送党规党纪、法规条例,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二是镇纪委牵头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发放“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1000余份,全面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以每月农村“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为载体,深入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关于村级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十里堡村2015年将原小学校舍及部分设施以每年6000元的租金,租赁唐丽开办幼儿园,至目前3万元的租金一分都未收缴,集体资产严重流失。

          整改情况:东乐镇十里堡小学产权归山丹县教育局(原山丹县教体局)所有。2016年,国土资源局为东乐镇十里堡小学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山国用【2016】252号),明确了土地使用权人、坐标、地号、图号、地类、使用权类型、使用权面积等信息。根据《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为支持幼儿园发展,无偿提供给东乐镇十里堡幼儿园使用,产权仍归山丹县教体局所有。

          (2)小寨村2014年-2015年,三、四、五、六社实施门前硬化工程。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退回工程赔偿款7万元,由该村三、四、五、六社社长按照工程量大小分摊保管,均未上交。

          整改情况:镇经管站牵头与原小寨村村委会负责人及三、四、五、六社社长进一步核实工程赔偿款分摊保管情况,经小寨村“两委”会议研究,将施工方退回工程赔偿款7万元用于三、四、五、六社门前硬化的后续工程(60户散水硬化)。

          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1)2017--2018年静安、十里堡、城西、大寨、小寨、大桥、五墩七个村650万元的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均未按照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静安、十里堡、城西、大寨、小寨、大桥、五墩村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准确把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关键环节和程序要求,进一步增强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镇党委定期对各村“四议两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村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及时将村上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2)大寨村8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购置的扶贫铺子,村委会与山丹县育奇农牧合作社签订了租赁协议,但未经任何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大寨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准确把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关键环节和程序要求,进一步增强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今后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

          4.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2017年镇政府为9个村采购总计21.5万元的办公家具,未履行采购手续,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大桥村2017年12月14号凭证支付22,590元、小寨村2017年12月11号凭证支付27,990元、大寨村2017年12月13号凭证支付28,110元、城东村20,830元、城西村2017年12月14号凭证支付4,740元、西屯村2017年12月13号凭证支付18,530元、五墩村53,720元)。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查阅账务资料,同时与各村积极对接沟通,经查各村采购办公家具的时间段不一致,属于分村自行采购,各村于年底统一开具发票支付办公家具款,故不存在采购手续不正规,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限额的违规操作。

          (2)大寨、城西、大桥、城东、五墩、静安村实施的13.07万元的人行道改造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且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大寨村2017年1月4号凭证支付1,000元、大桥村2017年1月3号凭证支付37,000元、城东村2017年1月4号凭证支付31,000元、城西村2017年1月4号凭证支付45,000元、五墩村2017年4月3号凭证支付10,728元、静安村2017年1月3号凭证支付6000元)。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查阅账务资料,对以上问题待及时整改。问题一,大寨、城西、大桥、城东、五墩、静安村实施的13.07万元的人行道改造工程,该工程只在一个村实施,因我镇经管站为各村分村建账,道路自筹资金属于统筹使用资金,所以出现了6个村同时支付的情况,故不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二,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我镇工作人员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要求对方提供与原合同、验收单、结算单一致的资料进行重签,该问题已整改。

          (3)大寨、城西村实施的15.12万元的防洪渠修建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且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大寨村2017年1月3号凭证支付100,000元,城西村2017年1月3号凭证支付51,232元)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查阅账务资料,对以上问题待及时整改。问题一,大寨、城西村实施的15.12万元的防洪渠修建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因该工程只在一个村实施,同时我镇经管站为各村分村建账,道路自筹资金属于统筹使用资金,所以出现了2个村同时支付的情况,故不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二,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我镇工作人员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要求对方提供与原合同、验收单、结算单一致的资料进行重签,该问题已整改。

          (4)小寨、大桥、山羊堡、静安村实施的20.14万元的村委会场地硬化及墙体粉刷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且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大桥村2017年1月2号凭证支付45,000元,小寨村2017年1月3号凭证支付43,000元,山羊堡村2017年1月2号凭证支付82,000元,静安村2017年1月2号凭证支付31,370.5元)。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查阅账务资料,对以上问题待及时整改。问题一,小寨、大桥、山羊堡、静安村实施的20.14万元的村委会场地硬化及墙体粉刷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因该工程只在一个村实施,同时我镇经管站为各村分村建账,道路自筹资金属于统筹使用资金,所以出现了4个村同时支付的情况,故不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二,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我镇工作人员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要求对方提供与原合同、验收单、结算单一致的资料进行重签,该问题已整改。

          (5)十里堡、大桥、静安村实施19.42万元的街道改造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且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十里堡村2017年1月3号凭证支付132,000元,大桥村2017年1月4号凭证支付12,249.3元,静安村2017年1月4号凭证支付50,000元)。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查阅账务资料,对以上问题待及时整改。问题一,十里堡、大桥、静安村实施19.42万元的街道改造工程,只与其中一个村签订合同,存在政府公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现象。因该工程只在一个村实施,同时我镇经管站为各村分村建账,道路自筹资金属于统筹使用资金,所以出现了3个村同时支付的情况,故不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二,合同无签订日期或合同金额存在涂改现象,项目验收单未盖章,工程结算无明细。我镇工作人员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要求对方提供与原合同、验收单、结算单一致的资料进行重签,该问题已整改。

          (6)城东村2017年1月支付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款5.69万元,无施工合同和工程决算清单。

          整改情况:我镇工作人员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要求对方提供合同、验收单、结算单一致的资料,该问题已整改。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城西村2018年2月2号凭证支付办公桌椅费2,4794元,2018年6月4号凭证支付空调款6,50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2)城东村2018年7月6号凭证支付空调款17,05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3)小寨村2017年12月12号凭证支付小寨村办公家具费16,000元,2018年6月4号凭证支付办公家具7,356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4)大寨村2018年6月2号凭证支付空调款6,50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5)静安村2017年9月8号凭证支付空调费15320元,2018年6月3号凭证支付空调款6500元,2018年6月4号凭证支付电子屏制作费530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6)十里堡村2018年12月15号凭证支付办公桌椅费16,108元,2018年10月9号凭证支付电子屏费用5100元,均未登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7)大桥村2018年6月5号凭证支付空调款6500元,2018年12月12号凭证支付空调款及电子屏制作费1255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8)山羊堡村2018年6月3号凭证支付空调款6,50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9)西屯村2017年1月2号凭证,支付村委会办公桌椅费10050元,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账务资料,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充登记,该问题已整改。

          (10)西屯村2017年1月3号凭证,将由农户已缴纳支付的农业设施井电费1329.66元在村委会办公经费中违规报销。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由镇经管站牵头,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违规报销资金。

          (11)十里堡村2019年12月9号凭证,2019年12月将由农户已缴纳支付的农综1号井电费4263.29元在村委会办公经费中违规报销。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账务资料复查发现,该资金用于支付村集体林带浇灌产生的费用,故不存在违规报销的问题。

          (12)十里堡村2017年--2020年一、三、四社集体土地流转租金2.58万元未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由各社自行收支。

          整改情况:镇经管站组织十里堡村主要负责人及各社社长认真学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从源头规范相关程序操作,提高了村干部的业务水平。目前,十里堡各社向镇经管站上交资金4.4万元。

          6.关于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镇党委制定下发了《东乐镇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并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村党组织推进治理高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工作只停留在宣传层面,还存在彩礼过高、宴席攀比现象,缺乏实招良策,治理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立足实际,把反对高价彩礼、反对大操大办、反对攀比炫富、反对铺张浪费等内容修订进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积极培育文明、健康、时尚的乡风民风。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横幅、倡议书等多种宣传平台,广泛传播新思想、新观念,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方式,运用道德讲堂等平台,把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重要内容,使移风易俗内化为人们的新型理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三是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党员干部在治理高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中的示范带动、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及时制止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号召广大青年争做新时代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带动更多青年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城西、五墩、静安、大寨、西屯村党总支下设各支部开展党内活动不经常,存在以党总支代替支部开展活动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政办牵头组织相关村党总支(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举办了东乐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东乐镇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了各村党支部书记党务理论水平及综合能力。二是镇党委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实地督查、查阅资料、调阅工作记录、现场指导等方式,定期对全镇10个村的党建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党组织扎实做好党建工作。

          (2)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十里堡村2017年--2018年度只有2次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十里堡村党员认真学习了《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标对表《甘肃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范了会议记录,并对原书记刘光政进行了约谈。二是举一反三,对各村党总支(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村党支部扎实开展农村“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不实。小寨村2019年9月17日党员大会有2份时间、内容完全相同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村文书培训班,重点对“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生活的会议内容、程序步骤、会议记录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村文书业务工作水平。二是镇党建办牵头,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督促村党支部书记每月认真研究部署“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活动相关事项,活动结束后对会议记录认真进行检查,并做好资料进归档工作。

          (4)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十里堡、静安、大桥、城东、西屯村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未进行意见反馈,“三个必谈”不到位,党员自评互评人数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十里堡、静安、大桥、城东、西屯村党总支(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各村村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全程参加并指导各村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确保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有序,高质量召开。

          (5)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城西村无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

          整改情况:镇党委对城西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静安村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党员民主测评。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牵头,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并指导静安村党总支部严格按照步骤程序,对2019年党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使党员充分认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镇党委对静安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十里堡、西屯、静安村2020年召开的党员信教及涉恶涉黑专题组织生活会,参加党员人数不足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一,静安村72名党员仅有5名党员参加会议。

          整改情况:镇党建办牵头,静安村党总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党性意识。镇党委对十里堡、西屯、静安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禁的问题。

          (1)城东村党组织近三年发展的党员中,部分党员档案资料不完整,党员柴秀兰党员档案中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中培养联系人错填为西屯村党员黄廷海、刘希斌。

          整改情况:镇党建办牵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相关程序规定,全面审定党员柴秀兰同志的党员档案,补齐补全了党员档案。二是镇党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约谈,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小寨村党组织近三年发展的党员中,部分党员档案资料不完整。小寨村党员张志风档案资料中村党支部对有关请示报告未加盖党支部印章,志愿书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相关程序规定,全面审定核实张志风同志档案,严格按程序补齐补全了相关资料。镇党建办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指导各村今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审核审查,规范相关材料审定,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党组织处分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城东村2019年3月14日党员大会讨论给予王兴福开除党籍处分问题时,大会未按规定进行表决,无表决结果。

          整改情况:城东村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镇党委对城东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内法规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强化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原则、程序处理事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西屯村2020年4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给予黄廷海纪律处分问题时,参会党员人数不清,未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大会未进行表决。

          整改情况:西屯村党总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镇党委对西屯村党总支书记进行工作约谈,进一步传导责任和压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4.关于村党组织对后备干部储备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城西、十里堡、静安、大桥、西屯村党组织在后备干部储备工作中未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未开展民主测评,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

          整改情况:一是城西、十里堡、静安、大桥、西屯村党总支(支部)组织召开后备干部库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征求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意见,通过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镇党委对城西、十里堡、静安、大桥、西屯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切实把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做细做实。

          (2)城西村后备干部12人中,仅一人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整体文化程度偏低。

          整改情况: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外出能人、在家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到村任职,至目前,补充45岁以下、高中学历后备干部6人。

          (3)大桥村后备干部9人,其中5人年龄在50岁以上,整体年龄偏大。

          整改情况: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外出能人、在家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到村任职,至目前,补充45岁以下、高中学历后备干部5人。

          (4)城东村后备干部10人,高中以上学历0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

          整改情况: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外出能人、在家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到村任职,至目前,补充45岁以下、高中学历后备干部7人。

          5.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小寨村监委会主任因年龄过大,参与村两委班子工作少,监委会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小寨村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同时抓好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知晓率。结合“两委”换届工作,已选出新的小寨村监委会主任梁积普。

          (2)十里堡村监委会成员基本不参与村上工作,监委会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镇纪委组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系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确保每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都熟悉业务,明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职能的重点、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已选出新的十里堡村监委会主任张旭。

          (3)静安村监委会履职不到位,对村上事情参与少。

          整改情况:镇纪委坚持实地指导,结合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政策讲解、业务指导等方式,重点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职能的重点、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结合“两委”换届工作,已选出新的静安村监委会主任杨军。

          (四)巡察整改方面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党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镇党委以组织学习、举办书记培训班、组织督查、提醒约谈登措施进行了整改;但山羊堡村2018年党员组织生活会参会14人,缺席23人,会上只有7人进行了自评,未开展互评,另7人自评、互评均未开展,且无大会民主测评结果。同时,另一本会议记录中也记录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均为2019年1月31日,但参会人员人数不一,一次为14人,一次为22人,会议议程也不一致,记录人均为梁新兰,但字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山羊堡村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镇党委对山羊堡村党支部书记黄立国同志进行工作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中对周海燕、安涛两人进行了提醒约谈,但整改资料中无此二人约谈相关资料,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镇党建办牵头,对周海燕、安涛两人进行约谈,并做好约谈记录,谈话结束后形成《谈话纪要》一式三份,分别交约谈领导和约谈对象,另一份存档备查。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东乐镇在2019年度整改会议上制定了每季度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但除过2019年3月28日召开过专题会议一次,再无相关记录,经查阅东乐镇会议记录,2019年无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相关记录。

          整改情况:2020以来,镇党委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及时传到学习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今后,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紧盯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镇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镇党委工作向上向好发展。

          (二)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同全镇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促进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过程,为助推东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山丹县东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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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东乐镇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