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至9月20日,市委围绕基层减负、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对我县进行了专项巡察。10月17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共反馈我县4个方面25类72个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成立了“为基层减负”“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四个整治小组,建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抓总、县直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的整改机制,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各整改单位党组织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寻找差距、检视问题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三张清单”,逐一对账销号,扎实抓好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担当尽责狠抓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县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利的保障,细化清单、明确责任、倒排时间、挂账督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责任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调研、一线部署、跟进调度。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形成了县委常委会负总责、责任领导带头尽责、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抓落实的整改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细化整改任务,定实整改措施。聚焦突出问题,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山丹县市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做到了问题细化到点、责任靠实到人、时限具体到月。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极其严肃、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分级负责、分路推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三)强化督办督查,确保整改实效。加强督办督查,压茬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注重把真督实查贯穿始终,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组,深入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跟踪问效、对标销号,切实以真督实查、严肃问责倒逼整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推进,确保问题条条整改、事事回音、件件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行立改
第一,基层减负方面:反馈问题16个,已整改15个,正在整改1个。
(一)精简文件方面
问题1:落实精简文件要求不到位,发文数不降反升山丹县住建局同比上升15%。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规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建立年度发文计划制度,列出计划清单,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按照发文审批要求,从严执行发文相关规定,今年1-10月份,以县委、县委办名义制发各类文件149份(不含机构改革文件41份),比去年同期减少87份,下降37%;制发通报类文件32份,比去年同期减少17份,下降35%,确保了2019年度以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同比减少30%以上。二是对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未予重复制发,对同类型或内容相近的文件进行了合并制发,有效减少了临时性发文。县乡(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没有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等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只是结合实际提出了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同时,能以电话、传真、邮件、政务内网等便捷形式处理的事项,均未因工作留痕而制发正式文件。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精简文件情况开展定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管控制度,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四是按照《山丹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县委分管领导对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落实精简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县住建局党委健全完善了精简文件相关制度并制定详实整改方案,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短实新”文风坚持不够,部分文件超过规定字数。
整改情况:大力弘扬“短时新”文风,从严控制文件篇幅,严格限制公文字数,提高公文质量,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今年,除按要求转发的省、市文件外,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控制在10页以内,部署相关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基本控制在4000字以内,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基本控制在3000字以内。呈报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性汇报基本控制在4000字以内,专项汇报基本控制在2000字以内。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文件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对公文格式把握不准确,特别是部门、乡镇对上行文、下行文规则认识不清,部分上报文件多头主送,个别下发文件无主送单位、无版记,语句不通顺,表述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件的报送程序和格式,严格执行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准确研判文件印发范围,依法行文、依规办文,对不符合行文规则和格式不正确的公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作退文处理,确保文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对全县党政系统办公室公文处理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召开全县党委系统办公室文秘信息及机要保密业务工作培训会,强化公文处理业务知识学习,从收发文工作流程、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方面对公文写作和处理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文秘人员的公文写作和处理能力,全力推动党政系统办公室公文处理规范高效运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精简会议方面
问题4:业务性会议、临时性会议有所上升。两办对县直部门单位、乡镇组织的会议缺乏有效监管,致使会议总量没有明显减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议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规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年度发文计划、前置审核机制和会议计划管理、归口审核报批等制度,严格执行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全县性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频次,今年1-10月份,除省市视频会议以外,共召开全县性会议35次,比去年同期减少15次,下降30%;审批各类会议(活动)48场次,对12场次会议(活动)进行了规模控制和合并套开。严格落实无会周8次,有效精简了会议(活动),确保2019年县级层面会议数量同比减少30%以上。二是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予安排;对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套开;各部门单位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1次;对中央和省市级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县、乡一级的会议除有明确要求外,县上和乡镇不再重复召开会议。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召开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1次。需要召开的协调会、汇报会和碰头会等工作推进会议,倡导以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的方式召开。三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持续通报曝光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5:要求部门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一把手”参会频次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部门行业召开的业务会议不得随意扩大会议规模和范围,不得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不得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二是中央和省市县级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县、乡镇一级的会议,除有明确要求以外,不再层层召开,县级层面召开的视频会议不得要求乡镇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三是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未经县委批准,县委常委不出席非分管和联系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不要求乡镇和其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每个单位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人。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会议情况开展定期抽查检查,确保“一把手”参会频次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6:有些会议参会范围过大,山丹县庆祝建党98周年表彰大会480人参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数量,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县委常委坚持不出席非分管和联系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凡是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举办的全县性活动,均采取会议审批制,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把关,从严审定参会人员,坚决杜绝无关部门“陪会”现象。除涉及具体业务的会议外,各单位参会人员严格控制在1人,有力杜绝了开会多、陪会多的现象。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各类全县性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审核会议规模、会期、参会人员范围、经费预算等内容;未经审核批准的会议,县财政不予核拨经费。除法定会议、涉及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他全县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对确需延长的,由县委办公室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三是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数量,除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县“两会”、县政府全体会议等会议外,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250人,县直各部门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县性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150人。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考核评估及信息简报方面
问题7:签订责任书随意性较大,缺乏统筹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年度目标责任书考评制度,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各部门单位(含协调议事机构)一律不得和下一级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确需签订的需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二是对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股室、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须经本机关本单位党组(党委)严格审核把关,没有实际内容的一律取消。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签订责任书情况开展定期抽查检查,坚决杜绝层层签订“责任状”等突出问题的发生,坚决防止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今年,除县上对乡镇和部门的综合目标责任书外,县委、县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河长制等专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6份,比去年减少4份,下降40%。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8:以查阅资料为主要方式评判工作成效,导致基层过度留痕。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设置,严格控制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改变以查看资料翻阅台账为主的形式化考核为注重实际效果的实质性考核,降低资料台账考核的分值,切实把干部从填表格、补材料、“造痕迹”中解放了出来。二是坚持以实地检查为主,通过现场走访、随机走访、民意调查、“四不两直”等方式,把考核的着力点放在群众的认同度、满意度上,更注重实际成效、群众口碑,以群众的评价来检验工作成效,切实发挥了基层群众考核的主体地位。三是从领导干部改起,以上示下,从上面开始,在目标考核中注重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把严格的干部考核机制变成促进工作的科学手段,彻底扫除留痕形式主义的“雾霾”。同时,减少不同部门“走马灯式”的考核评比,减少不需要书面体现的考核项目,整合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去处“水分”只留“干货”。四是整合考核资源,规范考核内容,充分吸纳各类评价主体的考评结果,合理分配权重,精准算账、统筹分析、综合印证,科学修订考核评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考核的效率和质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9:部分单位要求乡镇信息报送任务过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编办信息简报,确需保留的需报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批准。二是规范工作动态信息报送,下级单位或协调议事机构工作动态信息只报上级单位或机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临时协调议事机构重要信息,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名义上报,不得跨行业部门或越级上报。可报可不报的信息一律不报。三是各级各部门单位不得随意要求基层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不得搞“突击”报送、多头报送和重复报送;必须报送的信息,提倡“短实新”文风,要重点突出、简洁明了。信息报送在责任书考核中的占比不得超过5%,不得将报送信息任务作为基层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四是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各级各部门单位信息报送一律通过政务网络推送发布,做到工作自然留痕、结果自动生成、信息随时提取。凡需要采集基层信息的部门和单位,一律从基层政务网站已推送和发布的信息中进行采集,不得硬性要求基层单位对已发布信息重复报送、多头报送。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0:编发的部分信息篇幅过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的意见》,编发的《山丹信息》单条信息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专刊信息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同时,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登记簿》《信息采用登记簿》,着力强化措施,增大信息流量,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二是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以会代训、“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培训辅导,促进上下沟通交流、学习经验、查找差距、扩宽视野,不断提高信息队伍整体素质。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调研督查方面
问题11:一般性调研过多,解决实际问题少。调研督查多选择工作基础条件较好,交通干道附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往往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基层准备,打造“经典线路”现象依然存在。调研过程中提工作要求多,指导基层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定期调研制度,2019年以来,县委各常委围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脱贫攻坚、造林绿化、重点项目建设、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安全生产和维稳、“首席服务官”制等当前重点工作,到基层调研时间均达40天以上。二是实行调研年度计划安排和清单化管理,印发了《2019年度县级领导调研课题的通知》,确定由县级领导牵头调研课题33个,统筹安排调研地点,有效防止了跟风扎堆式调研。目前,已提交调研报告18篇。三是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工作,聚焦推动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农村改厕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基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中存在问题和建议》等一批调研成果,并被《甘肃信息》采用,为省、市、县解决问题提供了意见建议,找出了解决问题的新视角、新思路和新对策。四是在调研中,均按照确定的调研课题,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坚持带着问题下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蹲点调研、跟踪调研、专题调研,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零公里”听取具体意见,全面掌握了基层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五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县四班子及时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县级领导共提交主题教育调研报告29篇。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2:山丹县霍城镇每月对16个村党支部和镇机关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以查看资料为主要方式,频次多且没有按规定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规范管理督查检查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规定》,对开展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扎堆的情况。二是除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各部门单位不得自行设置以乡镇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自行确定全域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应当按照归口管理、党委统筹原则,报党委和政府办公部门审批。各部门单位确需组织开展的其他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应当在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党委和政府办公部门备案。至目前,除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未发现各部门单位设置以乡镇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和自行确定全域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三是按照《山丹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县委分管领导对霍城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落实督查检查备案规定。同时,霍城镇党委健全完善了相关督查检查机制,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方面
问题13:各类工作群多,网络留痕负担重。县乡干部普遍反映加入的QQ群,微信工作群较多,给基层干部带来烦恼。各类学习平台多,除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甘肃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和脱贫攻坚专项培训、张掖市干部在线学习、张掖市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等学习任务外,还有一些乡镇、部门自行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要求党员干部学习转发、截图反馈,大部分是“挂机”应付,无实际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网络监督监管力度,严格实行网络工作群登记备案制度,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微信群、QQ群、政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工作群组开展清理备案登记的通知》,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重点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协调议事机构现有的微信、QQ工作群进行清理规范,合理整合同类型政务、事务服务事项工作群和App,注销或解散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群以及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目前,全县清理微信群44个,QQ群47个。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学习类、宣传类、工作类APP和微信公众号的规范管理,建立备案审查制度,不强行要求党员干部关注过多过滥的公众号和APP,有效防止了对干部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三是扎实开展乡镇、部门单位微信工作群督查力度,有效精简工作群数,明确定位细化制度,让工作群回归助力工作的初衷,帮忙而不添乱,确保工作真正实现提速提质提效。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推动工作落实方面
问题14:两办对部门乡镇发文,办会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发文、办会的格式和流程,严格执行前置审核制度,切实把好审批“入口关”,不准重复制发已有明确规定的文件,同类型或内容相近的文件合并发文,减少临时性发文,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直接开到基层的会议不再层层召开,内容重复、可合并召开或套开的会议不分散开,能通过调研指导、现场办公解决的不集中召开会议。二是加强对全县党政系统办公室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提升党政系统办公室“三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发文、办会情况开展定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5:两办未明确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报备的具体要求、时限、范围、对象等要素,导致个别部门、乡镇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全县性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报备制度,具体量化和明确了报备的相关要求、时限、范围和对象等具体内容,提高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向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全县重要工作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运转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6:部分部门单位在镇村一级挂牌多,务虚事务负担较重。镇村干部整天忙于挂牌部门安排的收集信息资料,统计数据、制作方案、上报总结等务虚性事务,耗费大量精力。
整改情况:一是除有明确规定外,各级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和非成员单位直接要求以正式文件报送相关材料和报表。二是由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加强材料和报表报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对确因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基层报送或提供相关材料和报表的,均留足工作时间,确保了报送的材料和数据“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三是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统一标准、整合共享”的原则,对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由牵头部门或综合部门负责加强协调、统一要求、统一口径,有力杜绝了基层多头、反复、重复提供材料、报送报表。四是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各级党委和政府除了按照要求向上级报告工作外,其他一律不报。今年以来,县委除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外,未要求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单位统一上报其他材料和数据。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第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反馈问题19个,已整改16个,正在整改3个。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主动、不尽责,畏难情绪大,工作要求多、实招少,有上热下冷的现象。
整改情况:脱贫攻坚方面,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研究脱贫攻坚工作6次,召开2019年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9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力度不减、措施不减、成效不减。二是继续深化县级主要领导包抓8个乡镇,县级领导联系1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9名县级领导联系58户贫困户的工作机制,以上率下,示范推动。三是严格落实省、市脱贫攻坚重点任务“3+3”冲刺清零行动、脱贫人口回头看等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了我县剩余贫困人口年内稳定脱贫。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脱贫攻坚职责。止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2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22个方面5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5个;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7个方面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4个问题,已于9月初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乡村振兴方面: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精心谋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包抓工作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明确和落实各级组织的工作责任,要做到有人牵头负责、有人具体抓落实、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全县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统筹推进“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各项工作优先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围绕“三线两区”(国道312线、S590线、S315线和“如意花海”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焉支山周边沿线乡村旅游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进一步构建全县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格局。四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效率不够高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决策部署的大局意识、效率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高,立说立行、提速增效的自觉性,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及时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部分部门单位领导对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基本内容一知半解,似懂非懂。
整改情况:脱贫攻坚方面,一是结合开展的“扶贫日"活动,各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等内容,并就学习体会开展专题研讨班次12场,切实做到真学真信、多思多悟、入脑入心。二是举办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班。2019年2月份,举办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扶贫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乡村振兴培训班,10月份,举办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扶贫干部学习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示范班,并分批次外出观摩学习陇南市、天水市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在各类培训班次中,严格落实培训纪律,始终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解读、省市县重要安排部署放在首要位置。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乡村振兴方面:县级领导分组包片,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互动化、分众化、对象化理论宣讲。督促各镇、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再次深入学习中央以及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对照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文件,切实吃透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实践要求、掌握方式方法,防止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防止一知半解、似懂非懂,防止浅尝辄止、敷衍应付,切实做到真学真信、多思多悟,确保入脑入心、落地落实。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宣传发动不力,工作不实不细。面向群众的宣传动员不到位,群众主体作用未有效激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在厕所革命中,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乡镇仍存在等资金、靠上级、要项目的思想。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知晓率不高。入户及问卷调查中,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知晓率较低。
整改情况:县级领导分组包片,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互动化、分众化、对象化理论宣讲。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再次深入学习中央以及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对照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文件,切实吃透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实践要求、掌握方式方法,防止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防止一知半解、似懂非懂,防止浅尝辄止、敷衍应付,切实做到真学真信、多思多悟,确保入脑入心、落地落实。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政策,确保群众听懂弄懂,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等、靠、要”思想,广泛动员群众通过投工、投料、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户厕改造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建筑工匠等各级各类人员大培训,掌握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提升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训尽训。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扶贫扶志脱节,动力不稳不足。贫困户存有隐瞒收入,不愿退出,“以贫为荣”的错误认识,自主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引导,营造浓厚脱贫氛围。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发声,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开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三年攻坚奔小康》等专题专栏,开展常态性、动态性“精神扶贫”主题宣传报道,及时报道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报道脱贫攻坚行动的进展动态和举措成效。同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不断创新形式,在村级主干街道、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文化广场设置主题突出、制作精良、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和宣传画1000 多块,重点突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孝道文化等方面内容,大力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持续凝聚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道德素质和农村文明新风。二是坚持开展理论宣讲,提振脱贫致富信心。先后邀请省委讲师团成员、省委党校康民、吴晓军、肖安鹿、张嘉选教授和长安大学李永军教授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专题宣讲辅导,提升理论高度、拓展思路视野。下发《关于开展“精神扶贫”宣讲活动的通知》,以“领导讲政策、专家讲理论、百姓讲故事”活动为抓手,从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抽调理论骨干和道德模范、“脱贫光荣户”“致富光荣户”组成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社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传统美德、优良家风等主题宣讲活动62场次。各乡镇组织乡镇干部、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等组建宣讲小分队,在本乡镇开展宣讲活动,确保宣讲全覆盖。结合“一户一策”,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深入贫困户开展理论对谈,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宣讲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脱贫意识,振奋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三是坚持深化文明创建,培育城乡文明风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山丹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各乡(镇)村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工程为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乡风民风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核心价值观引领行动、载体平台创新行动、道德风尚涵育行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文化惠民普及行动,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全国文明乡镇1个、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乡镇3个、文明村5个;市级文明乡镇4个、文明村13个;县级文明村46个。建成省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工程3个、县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16个。县级以上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100%和63.6%,全县13个贫困村中已有9个村成功创建为各级文明村,乡风民风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四是坚持先进典型评选,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好儿媳”“好公婆”“五星文明户”“文明家庭”“脱贫光荣户”“致富光荣户”“移风易俗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通过开展“三下乡”“快乐老乡”等活动和在村委会、文化广场、居民楼院等显着位置设置“文明之星榜”对推荐评选出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最美人物”等各类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展示,用榜样力量激发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和斗志,使群众学有榜样、干有方向、赶有目标。2019年共评选表彰五星文明户650户、五星文明标兵户156户,拟表彰致富光荣户15户、脱贫光荣户40户,营造了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五是坚持城乡同步治理,重拳整治高价彩礼。严格落实《山丹县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山丹县2019年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全力推进“精神扶贫”工程,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群众自治,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婚嫁彩礼限高标准,在婚姻登记处设置抵制高价彩礼宣传栏,积极宣传城乡婚嫁新风尚,同时引导登记领证的新人签订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至目前,共签订承诺书95份,全县初步形成了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倡树文明新风的良好风。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二)履职履责方面
问题5.县委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抓班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力度不够大,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大多集中在职能部门和乡镇,有“断档”“空档”现象。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脱贫攻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没有问题,有思想上盲目乐观,工作上松劲厌战的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每个乡镇确定一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抓乡村振兴,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有关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二是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建立县级推动、部门抓建、乡镇落实、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搞好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务求抓出实效。积极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整合部门力量,千方百计增加投入,确保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有序进行。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三)重点工作推进方面
问题6.县住建局统筹谋划、组织指导不力。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实施改厕工作不能因地因户制宜,面上指导不到位,质量标准不统一,工作进度不能服从质量。一些厕所建在远离住房的后院,使用不方便。卫健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冲刺清零”任务底数不清。扶贫部门对政策执行跟踪了解不够。
整改情况:乡村振兴方面,一是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山丹县“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甘肃省农村户厕改造类型及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督促各乡镇组织技术人员分片包干,现场指导监督改厕标准,把好施工关、质量关、选址关,县住建局切实把村卫生公厕新建及改造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一户一策”,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和改厕地点,以方便群众为主,对住宅预留卫生间的,要求必须建到住宅内预留位置;对住宅内未预留卫生间,但农户房屋构造有上下圈梁的,可在耳墙或后墙新开门建设卫生间;对确实无条件进宅入室的,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因户制宜进行改造。三是对各乡镇农户改厕建档造册,实行一户一档,标明户主信息、厕具产品、技术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管护员和包户干部等内容,严把工程质量,坚决杜绝因使用不合格产品而产生问题厕所。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脱贫攻坚方面: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筛查工作。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责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针对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部分)展开全方位筛查工作,具体情况:全县共设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5个,其中:县直卫生单位6个,包括: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县计生服务站(健康教育所)各1个;乡镇卫生院(分院)9所,包括:中心卫生院4所,一般卫生院4所,卫生院分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所,村卫生室92所、医务室及诊所75所,驻丹企业医疗机构9所,社会办综合医院1所,社会办专科医院1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冲刺清零”回头看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全县共有111个行政村,共设置村卫生室92个,其中:16个常住人口在3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与邻近村共建村卫生室,3个行政村为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需建设村卫生室,各村卫生室都严格按照《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设置,各村卫生室室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配备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药品柜、资料柜和健康宣传板等,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在80种以上,村卫生室网络连接正常,均能即使结报,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三是坚持成果巩固,持续推进服务能力提升。(1)我局通过基本医疗有保障冲刺清零“回头看”巩固清零成果,通过推进县级医院学科建设、远程医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引进培养人才、对口帮扶、规范管理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群众看病就医有保障。(2)根据《山丹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全县110个“1+1+1+1”健康扶贫签约服务团队作用,有针对性地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通过进村入户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实现了健康人群初级包、患病人群中级包全覆盖。(3)积极组织开展乡村医生赴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到市、县、乡三级医院参加培训,各培训人员严格按照培训时间节点要求参加并完成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到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7.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2017年9月被确定为山丹县李桥乡河湾村帮扶单位以来,既未与村上主动联系,也未到村开展帮扶工作。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中,山丹县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山丹县李桥乡河湾村和上寨村2019年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分别计划修建渠道9.5公里、硬化道路2.5公里和衬砌U型渠道3公里、安装闸口150个,至今尚未开工。
整改情况:(1)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2017年9月被确定为山丹县李桥乡河湾村帮扶单位以来,有11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11户贫困户,2016年,帮扶樟子松20株、云杉60株、圆柏20株;2017年,帮扶云杉树苗1800株;2018年,为李桥乡帮扶价值10万元的云杉苗木(1.5米)1200株;2019年,帮扶河湾村树苗200株。不存在该帮扶单位未与村上主动联系,也未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的问题。(2)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中,山丹县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问题已经完成整改,一是深入落实《山丹县2018年-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立足13个重点贫困村资源禀赋和地域特点,大力扶持肉羊、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努力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收入”的目标,13个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面积达8243亩,其中:蔬菜花卉338亩,蔬菜691亩,马铃薯3330亩,中药材729亩,食用菌263亩,小杂粮552亩,林果2340亩。全县共注册成立合作社1195家,培育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示范社44家、市级示范社107家、县级示范社182家),注册资金达到74.29亿元,入社成员5178人,其中贫困户918人,13个贫困村注册合作社125家,实现全覆盖。二是以“三品一标”认证为重点,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围绕“丹马”菜籽油、“山丹羊肉”、“耀汉子”黑小米、“长城王”西瓜等已有品牌和高原夏菜、食用菌、马铃薯等特色农产品,加快培育一批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不断拓展产品销售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全县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1个。三是实施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工程和贫困村农民合作社三年全覆盖行动,加快培育引进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创建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入股分红、吸纳就业、大棚租赁等增收模式,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模式,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全县已注册的1195个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项清理,13个贫困村的125家合作社,运营规范的达到41家,占32.8%;运营较规范的达到38家,占30.4%;注销8家。98个非贫困村的1070家合作社,按照“七有”标准,“一社一策”,开展整顿规范工作,规范化运营水平逐步提升。四是出台了《山丹县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采取“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合作共赢型”五种模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止目前,34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已全部“破零”,全县集体经济5万元以上的村16个,1至5万元46个,1万元以下49个,进一步夯实了村级组织特别是贫困村精准脱贫的经济基础。五是按照“优先保障贫困户,兼顾特色产业发展”的原则开展农业保险工作。至目前,全县共参保农户2101户(次),其中贫困户参保892户(次),完成省上下达任务(838户)的106.44%,累计签单保费584.07万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07亿元。共承保马铃薯5.46万亩(其中贫困户2.36万亩)、能繁母猪810头、奶牛336头、森林32.74万亩、中药材845亩、肉牛1445头(其中贫困户172头)、肉羊8.04万只(其中贫困户2.01万只)、高原夏菜5950亩、设施蔬菜1015亩(其中贫困户543亩)、育肥猪3408头(其中贫困户556头)、鸡14850只。累计报案3496件,理赔收益2347户(次),支付理赔金额300.61万元,其中贫困户理赔受益354户(次),理赔金额53万元。六是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用工需求,按照培育方向,确立山丹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山丹县农业机械化培训学校、山丹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三个单位为培训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培育计划》。至目前,完成培训9个班次,396人,其中合作社带头人100人。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全覆盖任务。(3)针对山丹县李桥乡河湾村和上寨村2019年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分别计划修建渠道9.5公里、硬化道路2.5公里和衬砌U型渠道3公里、安装闸口150个,至今尚未开工的问题,修建渠道项目虽已列入2020年扶贫项目库,但是还需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审定。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8.“两带四区四线”项目建设总体进度不平衡。
整改情况:按照“重点培育、打造精品,串点成线、树立样板,扩面提质、争创示范”的工作思路,以特色产业发展为载体,以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和景观提升为重点,把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新兴业态培育、农村“三变”改革、全域旅游发展结合起来,通过点上示范、线上推广,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引领带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开展。着力打造国道312线美丽乡村和通道经济示范带:以国道312线沿线已建成的6个“千村美丽”示范村、7个“万村整洁”示范村为基础,发挥G30连霍高速、国道312线穿境而过的交通优势和河西走廊蜂腰通道的区位优势,着力打造集商贸物流、仓储服务、生态观光、戈壁农业等为一体的国道312线美丽乡村和通道经济示范带。着力打造S590线民俗文化体验和乡村旅游示范带:以S590沿线位奇、李桥、大马营等乡镇为主,打造集园林景观、民俗展览、休闲旅游、观光体验等为一体的民俗文化体验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坚持“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风韵”,全面加快位奇、李桥、霍城、大马营集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集镇承载力和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周边村社向集镇合并集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S315线长城文化和锦绣田园示范带:以S315线沿线为主,着力打造集长城文化、戈壁风景、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S315线长城文化和锦绣田园示范带。着力打造“如意花海”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彩虹山丹景观带配套基础设施的续建,进一步提升如意花海观赏景观,打造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后花园。着力打造焉支山周边沿线乡村旅游示范区:以着力打造乡村休闲旅游为突破口,打破地域界限,整合大马营镇上、中、下河资源优势,加快果子沟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设休闲区、观景区、服务区、娱乐区、房车营区等特色功能区,推动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至目前,全县在“四区四线”布局重点项目42项,计划投资5.15亿元,已全部开工建设,现完成投资3.9亿元,占75.7%。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9.“厕所革命”措施不配套。因技术指导不能及时跟进,致使改厕工作存有选址不合理、施工不规范、质量不过关等各种问题和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各乡镇对农户改厕建档造册,标明户主信息、厕具产品信息、技术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管护员和包户干部等内容。县卫生健康局按照《甘肃省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确定的标准,组织管理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改厕工作,把好设备选型关、施工质量关和检查验收关。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厕具产品质量的抽检和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县住建局对农村公厕同步同标准推进。二是开展卫生改厕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改厕模式不适宜、改厕选址不合适、技术支持不到位等问题,做到排查问题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保证改厕质量。三是建立健全卫生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加强对无害化卫生厕所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在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县财政局对粪污清运、设施购置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2019年全县计划新改建农村户厕2719座,确定整村推进改厕行政村31个,已建成卫生厕所2719座,完成比例100%,建成卫生公厕82座。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10.“风貌革命”特色不突出。推进工作中不能因地规划、因村治理、因户施策,存在“千村一面”的现象。老军乡峡口村75户风貌改建方案“一刀切”,特色不突出,设置不合理,群众意见大。清泉镇南湖村在风貌改造提升中存在“遮羞墙”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重点培育、打造精品,串点成线、树立样板,扩面提质、争创示范”的工作思路,以特色产业发展为载体,以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和景观提升为重点,把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新兴业态培育、农村“三变”改革、全域旅游发展结合起来,通过点上示范、线上推广,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引领带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开展。在打造特色风貌的同时,既要保护传统村落特色,又要合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诉求,坚决杜绝“一刀切”“遮羞墙”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清洁村庄行动,先行改造提升“三线两区”沿线村庄风貌,统筹规划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特色民居示范村4个、特色风貌示范村(点)19个、整村推进改厕行政村31个、“清洁村庄”示范村38个。至目前,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新建特色民居86户,特色风貌改造979户,拆除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492户,建成公厕82座。市级验收通过“清洁村庄”9个。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11. “垃圾革命”效果不持续。设施配套不齐全、发动群众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清洁村庄注重短期集中整治,忽视长期保持维护,沿路沿线、沟塘河坝、村庄周围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一户一桶”配置率为35%。清泉镇南湖村、西街村,霍城镇沙沟村后院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人畜杂居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结合全域无垃圾三年行动、国家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创建等工作,投资1200万元的垃圾中转站项目建成投用,生活垃圾转运至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投资2376万元的张掖市首家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现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乡镇坑塘纳污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实施山丹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项目,为乡镇配备大臂双缸可卸式垃圾车15辆,垃圾箱170个,垃圾桶3460个,果皮箱25个,轻型钢垃圾收集站8座。基本实现了“一社一斗(池)、一村或多村一站(场)、一镇(乡)一车”垃圾收运设施配备要求。加大重点区域管理,督促落实城区集镇经营门店“门前六包”责任制,签订“门前六包”责任书5800余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30份,整治违法占道450处、乱摆摊点190处。依法拆除烂房烂墙烂圈、废弃厂房棚舍等350多处;持续村庄“三清一改”行动,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以祁连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发现大整治”和城乡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居民群众开展“随时看、随手拍、顺手捡”活动,全县动员、全员下沉、全民参与,累计投入资金8500多万元,动员发动干部群众18.78万人次,整治河道沟渠3000多公里,清理垃圾21万吨,核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88处,整治农村“三堆”21.6万立方米,环境“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12.山丹县上半年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住院率超过50%,高于全省平均数近27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1日后,省市医疗保障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随着新政策调整下发后,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停止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起付线”的政策,根据《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9〕74号)精神,执行“起付标准: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和跨市(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700元、1500元、3000元,报销比例在一般人群报销基础上提高5%进行补偿”,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基金支出压力。二是根据《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9〕74号)要求,停止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73号)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的规定。三是我局在严格执行调整后政策的同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率明显偏高、小病大养、过度医疗、低标准住院等问题,加大了监管力度,创新了监管方式,重点围绕“规范、控费、监管”6个字开展工作,确保医保基金规范运行、安全可控,实现当期收支平衡。一是严把住院关口,减少一批住院人次;二是严格协议管理,扣缴一批违约资金;三是严控费用审核,减少一批基金支出;四是通过第三方评估,处罚一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五是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和低标准入院,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至目前,上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补偿3898人次,住院总费用:1370.71万元,统筹基金共支付1068.81万元,平均月住院649人次,平均月住院总费用:228.45万元,平均月统筹基金支付:178.14万元;平均月住院率:4.7%;7—10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补偿984人次,住院总费用:416.96万元,统筹基金共支付244.07万元,平均月住院246人次,平均月住院总费用:104.24万元,平均月统筹基金支付:61.02万元;平均月住院率:1.8%;相比上半年下降了2.9个百分点。
整改结果:该问题整改进度90%,12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3.住房安全排查不深入。在冲刺清零“筛查”工作中,还有甘州区、山丹县上报了C、D级危房453户,其余县没有上报,与实际动态变化情况不相符,存在排查不细致、不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冲刺清零”行动摸底调查,在各乡镇自查和各县互查的基础上,我局抽调9名工作人员分三组协助各乡镇对“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再次进行摸底排查,利用开展排查认定鉴定的工作结果,查漏补缺,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全县共“筛查”42696户,其中达标42668户,未达标28户。二是通过逐户核查“住房安全等级认定表”,对安全保障不符合要求,有问题的住房逐户建立台账,确保鉴定全覆盖、无遗漏,结果精准。全县共查出需改建和维修加固房屋28户,其中陈旧房改建10户,维修加固18户(其中:陈户改建0户,维修加固4户;位奇改建2户,维修加固2户;老军改建1户,维修加固2户;清泉改建1户,维修加固1户;东乐改建1户,维修加固1户;霍城改建1户,维修加固3户;大马营改建3户,维修加固5户,李桥改建1户),上述28户农户已于9月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县住建局将加大农村房屋安全动态巡查,密切关注农村房屋质量变化,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改造论证;严格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函〔2019〕85号)、甘肃省住建厅《2019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甘建村〔2019〕8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张市建〔2019〕155号)精神,结合全县住房安全“冲刺清零”任务,联合扶贫、民政、残联,对无力建房的低保、五保特困户、残疾人贫困户以及新增的住房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低保、五保特困户、残疾人贫困户统筹给予住房保障或安排集中供养,确需改造的进行改建或维修改造,力争全县农户住房达标。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与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就整改问题协调沟通,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既查即改,确保危房“清零”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14.饮水安全保障隐患相对多。山丹县共有70户(3户建档立卡)农户没有通自来水,特别是2012年以来铺设的管道老化破裂漏水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行动对此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常住居民及能联系上开门的54户已全部接入自来水,能够正常使用;外出务工长期无人居住的锁门户16户,入村管网已接入居民门口并封口留用,待居民入住时随时接入自来水管网。此问题已于2019年9月整改完成。二是针对2012年以来铺设的管道老化破裂漏水现象比较普遍问题。2019年8月以来对发现的管道漏损的有7处(陈户镇王城村二社检查井;陈户镇王城村三社、四社,六社;位奇镇位奇村、暖泉村、孙家营、马寨十一社及市场楼)已全部维修完成。按照山丹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字〔2019〕20号)要求,各水管处(所)强化日常巡查排查机制,今后发现管道老化破损,立即进行维修,同时对各乡镇及群众反映的管道破损问题高度重视,强化服务,及时维修,及时解决,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至目前,该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问题15.产业扶贫带动能力不强,全市65个贫困村有465家专业合作社,平均每个村7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存有“大水漫灌”现象。山丹县龙首源农业示范园区处于荒废停业状态。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发展高原夏菜、马铃薯、中药材、油料、食用菌、羊产业、特色林果等特色产业。全县完成播种面积62.92万亩,其中小麦19.19万亩,大麦13.07万亩,马铃薯10.13万亩,油料5.71万亩,高原夏菜6万亩、食用菌3821亩、中药材3.02万亩,各类畜禽饲养量和出栏量达到243.5万头(匹、只)和82.33万头(只、匹)。全县13个贫困村都已实现特色产业全覆盖。二是抓好合作社整改。制定了《山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贫困村合作社发展问题整改方案》,组建了县乡两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积极抓好合作社规范提升。至目前,全县13个贫困村的125家合作社中,“运营较规范以上的”达到98家,占78.4%,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三是加快示范社创建。今年申报省级示范社4家、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申报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21家、示范性家庭农场9家;县级示范合作社29家、示范性家庭农场24家。鼓励合作社围绕同类产业、产业链或不同产业的共同服务环节,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联合社或形成较大规模和实力的新合作社。四是大力“五小”产业。制定了《山丹县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实施方案》,在培育发展“羊菌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对现有扶贫产业覆盖不到位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贫困户,支持其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小产业。针对有有发展“五小”产业意愿的贫困户,建立台账,确定包抓联系人,以户为单元,制定帮扶措施,全力做好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五是鼓励山丹县龙首源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条件,加大资金投入,着力集“生态种植、观光采摘、农事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三)项目资金监管方面
问题16.山丹县2018年度财政结余专项扶贫资金143.06万元未落实到相关项目实施乡镇。2018年9月至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一直未发放。
整改情况:脱贫攻坚方面,截止目前,我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支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符合支出条件的资金,在完善相关拨款手续的基础上,尽快办理资金拨付,确保资金从财政专户真正形成财政支出;二是加强预算日常监督检查,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与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机结合起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做好县级报账工作。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乡村振兴方面:巩固全县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成果,强化村民理事会作用,壮大管护基金,农村保洁管护队伍基本实现全覆盖。严格规范公益性岗位选聘程序,已落实乡村保洁员、道路维护员等村级公益性岗位492个,充分发挥共管共享工作理事会职能作用,对行政村内建设形成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村组道路、村内巷道、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护栏、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等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建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台账,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普遍提高。至目前,已落实492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到2018年12月底,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正在筹措中。
整改结果:该问题正在整改,12月底完成。
问题17.山丹县农户扶贫互助资金541.41万元未收回。
整改情况:自2006年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共组建扶贫互助社110个,涉及8个乡(镇)110个行政村,实现了行政村互助资金全覆盖。资金总规模2667.3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0万元,入社农户6565户(贫困户2783户),农户入社资金81.26万元,占用费扩充本金21.68万元,其他(利息)4.37万元。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开办发﹝2017﹞160号)精神,我县制定下发了《山丹县扶贫互助资金退出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做好互助资金退出工作,同时村级互助社停止会员借款,资金只能进不能出。对于有逾期借款的互助社,乡(镇)成立专门清缴组,认真排查全部逾期借款。截止目前,各乡镇已经全部完成互助社资金清算工作,清泉镇、霍城镇、东乐镇等3个乡镇已经完成资金清算回退,其它乡镇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收缴全部逾期借款及占用费。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成80%,12月底完成。
问题18.山丹县到期未落实479户贫困户拆股量化资金47.67万元。
整改情况:10月初,我局根据市委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反馈情况,针对涉及“到期未落实贫困户折股量化资金”的问题,县扶贫办要求各乡(镇)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责令相关合作社(企业)及时兑现贫困户分红资金。10月下旬,山丹县纪委、山丹县扶贫办、山丹县财政局联合对到期贫困户折股量化分红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了督查。截止2019年10月31日,未及时兑现分红资金的8个合作社(公司)将399户贫困户的58.7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和“发放现金”的形式全部足额兑现到户。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9.农村项目实施运行不规范。对乡村振兴项目跟踪“断链”,督查缺位,甚至存有盲区。部分项目急于求进,简化程序,在招标、监理、质量、验收等环节监管的广度、密度、力度不够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在各项目建设初期,县纪委监委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确保项目招投标程序合理合法合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抽查、督查,对项目实施程序、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问效。同时,强化项目审核验收,严格落实项目验收相关程序、标准,确保整个项目实施的高效、高质。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第三、放管服改革方面:反馈问题29 个,已整改23 个,正在整改6 个
(一)改革总体安排部署不到位
问题1:对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贯彻不够深入,政治站位不高,对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不够深入,政策学习不够全面。单位干部普遍存在政策法规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转变慢,服务职能水平还跟不上政策形势变化的需要。
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制定印发《2019年山丹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将“放管服”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对我县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积极征询群众办事满意度,委托县委党校成立第三方评估组,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等十个方面100项内容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2: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够,研究部署有欠缺。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山丹县深入推进和完善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山丹县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持续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等重点任务,坚决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和时间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事中事后市场监管、项目建设审批容缺受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工作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府印发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不重视,只签批单位管理股落实。
整改情况: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求职能股室进行专题汇报“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确保各项改革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4:对乡镇食药所和工商质监所智能职责融合缺乏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权责融合度不够。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价格监督、知识产权保护、河道排污设置等职能从发改、科技、水务等部门划转后,编制和人员未同步划转,新增职能无法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报请县委政府尽快推进乡镇市场监管所机构改革,计划2019年年底前理顺监管机制,配齐工作人员。二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实行“局队合一”。至目前,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挂牌成立,国土、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关职能已转隶但未同步划转编制和人员。根据《张掖市开展企业排污口雨排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重点县域河流(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两侧延伸2-5公里)进行了排查,对通过管道、沟、渠等方式直接向河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雨排口进行了规范化排查登记。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缓慢
问题5:政府职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缓慢,编制工作均未完成,对调整更新后的权责清单公布不及时。
整改情况:全县36个政府工作部门纳入权责清单梳理范围,共梳理事项4539项,其中:行政许可233项、行政处罚3267项、行政强制187项、行政征收119项、行政给付51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72项、行政奖励86项、行政监督76项、其他行政权力439项。梳理责任事项30194项,追责情形41103项。目前,已将形成的权责清单按照省、市要求上报,审核后将通过甘肃省机构编制网权责清单云平台端口加载公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取消的企业集团设立审批、十九批取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未作相应调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张掖子站仍保留相关事项,政务大厅窗口人员对已取消事项不知晓。
整改情况:对市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取消的企业集团设立审批、十九批取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已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执行,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张掖子站相关事项已报编办挂起取消。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7: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未做到“三级四同”,已梳理的部分事项存在名称、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与公示受理事项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省、市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要求,对照张掖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县区级目录,全县31个部门认领政务服务事项528项,同时对照办事指南编制标准,认真完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清单填报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三)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有差距
问题8: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缓慢,行业审批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进驻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基本实现“在线办理”,但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事项部分事项还未实现“在线办理”。
整改情况: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市级统筹建设,县区不再重复建设,甘肃政务服务网山丹县子站改版工作正在推进。对照《山丹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清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基数746项,开通“在线办理”742项,至目前,网上办件总计12265件,在线申报率达99%。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9:特种设备登记未入驻大厅办理,造成群众两头跑。
整改情况:正在与政务服务中心协调,计划2019年年底前将特种设备登记入驻大厅办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0:大厅窗口进驻事项不全、人员进驻不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不充分,造成办事群众和大厅人员在大厅与部门之间“两头跑”。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等7个进驻市民大厅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专用印章的通知》,完成进驻大厅7个涉改部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更换和行政审批授权书的签订工作。20个部门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授权书,刻制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进一步规范进驻部门单位事项、窗口首席代表职责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范围。目前,市民大厅入驻22个部门单位和7个乡镇,进驻政务服务事项448项,2019年,各窗口累计办件25.2万件,日均办件1216件,办结率达到100%。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11:大厅缺少自助设备,视频监控信息、考勤信息、电子评价信息缺少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支撑。
整改情况:一是在大厅设置了公安证件拍照、出入境证件申请、交警车管违法处理、机动车选号、简单业务办理、触摸查询机、电子阅读等自助设备。二是大厅已全面启用监控设备、考勤机、叫号机和评价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窗口人员办事效率。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问题12:未形成综合办事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中服务模式,大厅窗口之间融合度不高。
整改情况:为解决“综合窗口”进驻事项少的问题,在原设综合窗口的基础上重新进行规划调整,逐步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中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3:县政府对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导服、帮办人员少。
整改情况:把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作为检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试金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大厅一楼探索推行一站式帮办综合服务专区。针对行政权责咨询、证照登记受理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梗阻问题,利用现有导服员组建登记注册帮办团队,推行身份核实、操作步骤引导及营业执照申请进度核查等业务,初步实现了业务登记注册“零纸张”“零跑路”的政务服务全新模式。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4:“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不到位。梳理的“最多跑一次”清单不精准。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坚持边梳理、边优化、边规范的原则,梳理出“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466项、“不见面”审批事项187项。按照办件频率高低,编制了山丹县首批100个高频事项目录清单,其中,97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5: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动不力,未对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结果公示公告,不动产登记窗口对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梳理发现的“大厅办理不动产等个别事项填写信息多”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结果和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在公示栏上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AB角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在已推行将所有信息录入系统生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打印,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认真清理相关填写信息,彻底解决由申请人手工填写各项信息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收取办件材料,认真梳理了相关填写信息。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6:县司法局在减证便民行动中的牵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的通知》(山法办发〔2019〕12号)文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越权设定、违法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及上位法或上级决定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目前,梳理法律设定事项5项,法规设定事项39项,部门规章设定事项40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事项6项,省政府各部门自行设定事项17项,并全部予以保留。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和《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第48号令)规定,在办理税务业务过程中,均不再索要已取消的60项证明事项材料。其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7:在办理清泉镇了高山大湾东岔建筑用石料矿、天益采石场、华美矿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时,非但未减少法定要件,反而新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项批复等要件。办理特种设备登记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办理动产抵押仍需提供营业执照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张掖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试行)》和《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目录的通知》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必要件。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加强矿业权审批政策法规学习,提高审批意识。三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了审批流程、要件等,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矿业权,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的程序、时限及要件清单,切实做到规范审批。四是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使用单位按台(套)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使用单位按单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特种设备登记和动产抵押仍需提供营业执照均为规范性文件要求,已向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汇报,争取尽快解决。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8:县民政局在受理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审批时,均未严格执行市民政局下发的提升社会救助申办时效的指导意见,未减少身份证、诚信承诺书等申办要件,且额外要求提供村委会证明、房屋拆迁协议等非要件材料复印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张掖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四办”改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申办时效的指导意见》(张民发〔2018〕131号)和《山丹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四办”改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申办时效的实施意见》(山民发〔2018〕159号)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档案全部进行了重新整理,对新申请临时救助全面精简了申办要件。城乡低保申办要件从精简前的7项精简到为5项,临时救助申办要件从精简前的7项精简为4项,优化了办事流程。凡没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一律取消。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9: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办理事项不全等问题,村级便民服务点服务能力还较弱。
整改情况:在全省首创设立城区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针对城区居住的农村群众多头跑、来回跑问题,在城区建成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便民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咨询“一站式”咨询办理。至目前,各窗口累计接待群众1200多人次,办理各类实事942件。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
问题20: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县政务中心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政府工作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信息长期不更新或只更新个别栏目。
整改情况: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务公报、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会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集中全面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监督举报方式、依申请公开渠道以及项目审批、资源交易、精准扶贫等信息。截止目前共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913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896条,发布“一把手廉政访谈”7场次、回应热点关切45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发布信息3835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6130条。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1:答复群众咨询投诉不及时,县政务服务网和门户网站网名留言回复不及时。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甘肃政务网网民留言工作机制,制定《山丹县政务服务网站网民留言督办通报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股室,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有人管、有人做、不断档、及时办。截止目前,受理甘肃政务服务网山丹县子站网民留言37条,答复率为100%。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2: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利用度不高,好差评系统及第三方评估考核体系尚未全面形成,不能准确掌握行政审批效能及各部门单位改革执行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省市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通过政务回访、问卷调查和评价器等三种方式双向测评群众办事满意度,电子评价器好评率达到97%以上,共发放问卷110份,收回103份,政务回访96人次,满意度100%。进而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行政效能。成立第三方评估组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等十个方面100项内容进行全面评估。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六)对中介机构监管乏力
问题23:县行业监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主动监管不到位,有效监管不够。不动产登记窗口为山丹县立元房地产测绘队代收测绘费。
整改情况:一是政府服务窗口已停止代收测绘费,测绘费用由其测绘单位收取。二是测绘由办证人自行选定,不要求办证人接受指定服务。三是开展测绘信息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测绘服务机构管理,严把相关报告质量关口,促进中介机构业务高水平发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七)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有差距
问题24: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不力。市场监管局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督促检查不到位,各成员单位“一单四库”更新不及时、不完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涉企信息主动交换共享部门少,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块块抓总、条条指导”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二是督促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四库一细则”,及时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任务,再次审查修订抽查事项,将新产生的市场主体录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对有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务求健全完善“四库一细则”,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做好基础数据保障。三是做好随机抽查与其他监管方式的有机结合。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风险监测、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有机融合,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四是督查各部门在前期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健全完善涉企信息目录,补充完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各部门应当将公示的企业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于企业名下,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5:事中事后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管局和“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对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的认识不到位,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新机制研究不够,办法不多,缺乏衔接机制,对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未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二是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进一步研究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三是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进展、成效和做法,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解读政策、把握政策、运用政策,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6: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对旅游业宾馆房价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对网络新媒体广告监督监管手段单一,对广告活动掌握不全面,发现违法广告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旅游景区门票、停车费以及宾馆、餐饮业进行了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监督规范两个4A级景区门票价格,并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同时对景区的11家商店、餐馆进行了提醒告诫,落实了点餐单和服务台价格公示。二是对我县100多家宾馆进行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每日房价公示,有效杜绝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建立强化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综合治理措施。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信用监管、查办大案要案,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7:“双告知”信息推送渠道不统一,相关部门对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的“双告知”信息接收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利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向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双告知”信息。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慢
问题28:工程建设项目各有关成员单位对项目建设审批未建立“容缺受理”清单和服务代办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和部门服务代办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分别组织召开了部门单位、市政公用企业座谈会,设立了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协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入驻市民大厅,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工程报装服务,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成效。张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完成管理端和企业端培训,计划于近期上线运行。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29:发展和改革部门对并联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力,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并联审批平台成员单位对推送的事项接件处理不及时,有未接件事项。
整改情况:按照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下发《山丹县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对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进行了再次调整下放,并实行“容缺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将原先72项审批类投资项目审批目录精简合并为32项,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预审工作台账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台账,积极引导并联审批部门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并联审批效率。今年,全县在线申报项目209个,其中:审批类112个,备案类97个;项目办理136个,正在办理21个,办结115个,办结率84.56%。
整改结果:已整改。
第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反馈问题15个,已整改10个,正在整改5个。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山丹县人社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宽松软,不按政策要求收取2016年至2018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69.17万元,引发多起农民工讨薪事件。
整改情况:由县人社局负责整改。县人社局共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28.45万元(其中:瑞景新城1#-2#商住楼补缴103万元,紫玉山庄3#楼补缴22万元,清华园B区1-7楼补缴80万元,张掖市公安局山丹马场分局补缴23.45万元,新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补缴100万元)。其余项目工程现已完工并交付投入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工资已全额支付到位,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未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项目建设方面
问题2:抓项目用力不够,不敢下决心推,导致一些已经具备条件的项目迟迟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由县发改局负责整改。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三个清单”制度和“五个一”工作机制,采取县级领导盯项目的办法,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督促检查,深入项目单位和项目现场,及时掌握解决项目在办理前期手续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未开工项目及时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建成投运。2019年计划开工的项目71个,至目前,共开工建设101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86亿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3:山丹县明长城防洪工程等项目投入使用近3年未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
整改情况:由县文体广旅局负责整改。山丹县明长城新河段防洪工程和山丹县明长城丰城堡段防洪工程于2015年11月完工。2016年11月22日,县文物局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山丹县明长城新河段防洪工程和山丹县明长城丰城堡段防洪工程进行了工程完工初步验收,验收组对验收当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进行立即整改。2017年5月20日,县文物局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山丹县明长城新河段防洪工程和山丹县明长城丰城堡段防洪工程进行了复验,综合评定初步验收结果为质量合格。2017年10月,县文体广旅局委托甘肃维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委托甘肃华陇会计事务所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2018年10月出具了审计报告。2018年10月-12月,山丹县审计局对山丹县明长城新河段防洪工程和山丹县明长城丰城堡段防洪工程进行了审计,2018年12月13日出具了审计报告。2018年、2019年县文体广旅局分别向省文物局申请对山丹县明长城新河段防洪工程和山丹县明长城丰城堡段防洪工程进行验收。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资金监管方面
问题4:山丹县大马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741.82万元。
整改情况:由大马营镇党委、政府负责整改。大马营镇及时督促镇财政所通过核对清查、处理账务、报经批准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经整改处理核销挂账670.4万元,符合财务制度正常挂账71.42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5:山丹县陈户镇东门村三社2019年坐收坐支征地补偿款19.71万元。
整改情况:由陈户镇党委政府负责整改。经陈户镇财政所认真核实,东门村三社涉及征地补偿资金共19.71万元,其中15.93万元为社员个人所得,现已足额足数发放至农户手中;剩余10亩补偿资金3.78万元为东门村集体所有,应按村账镇管的要求上交至镇经管站管理,但该村文书徐龙林未将该笔资金上交,而是用于村务支出,存在坐收坐支的问题。根据山纪建字〔2019〕60号通知要求,于2019年9月25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村文书徐龙林进行诫勉谈话。至11月20日,东门村已上交1万元,剩余资金正在催缴。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6:山丹县广播电视台将广播电视台数字影院建设补助资金挪用于购置单位新闻采编设备、发放自收自支人员工资。
整改情况: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整改。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对照问题整治重点,深入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11月8日,县融媒体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解决文化体制改革部分遗留问题的请示》《关于解决新闻采编设备购置等所需资金的请示》,建议以事业经费不足形式由县财政拨付50万元资金,解决文化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补充补齐广播电视台数字影院建设补助资金,落实好市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关于解决新闻采编设备购置等所需资金的请示已按照程序呈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四)服务群众方面
问题7:山丹县城市执法局对城区各种庆贺、庆典监管不到位,无管束乱放鞭炮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改。县城管执法局广泛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商户知法、遵法、守法意识。11月11日,安排工作人员在县龙首广场设置宣传点,向群众宣传解释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燃放鞭炮的危害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危害的认识,为整改工作和长效管控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制作《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业庆典燃放鞭炮提醒卡》,由各市容环境执法中队向沿街商铺、餐饮场所进行发放,并对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使商户进一步了解不按规定燃放鞭炮的违法后果。11月7日,召开城区开业庆典燃放鞭炮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市容环境执法中队采取错时工作制,分区分段,对责任区域内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对开业庆典申请备案的商户发放《山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开业庆典燃放鞭炮提醒卡》,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多方位教育劝导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商铺开业情况监管,密切关注即将开业的店铺,对发现的可能会有燃放行为的活动做到及时教育引导和劝阻,对不听劝阻、多次燃放的商户、群众,建议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置。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8:山丹县住建局、物价局至今没有研究制定统一的城区物业收费规范,致使各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不一,群众意见大。
整改情况: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负责整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等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根据《张掖市市县区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张政办法〔2018〕92号),政府定价范围为“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之“辖区内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之内。目前我县物业小区多为非保障性住房,应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收费及服务标准,实施物业服务。对于保障性住房及前期物业可由物业服务公司申请,县发改局依据原张掖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张市价发〔2016〕38号)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9:山丹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供暖管道施工缓慢,老城区部分供暖管道破旧,群众取暖困难。
整改情况:由县住建局负责整改。全县投资9660万元,对存在供暖问题的小区、楼宇二级管网全部进行改造,通过改造,全面提升供热效果。至目前,已改造供热二级管网10.8*2公里,敷设一级管网1.44*2公里,建成清华园B区、明珠家园等换热站4座。加强供热质量监管,督促、指导供热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供热质量标准,加强供热运行管理,提高供热质量,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供热质量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0:乡镇对配备到位的消防设施没有检查过,可使用的不多;部分农村小康楼不决算、不验收,消防设施不配套,消防隐患较大。
整改情况: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整改。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各乡镇组织应急管理所干部对乡镇配备到村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部分村配发的无法使用或损毁的设施进行了更换,确保消防设施配备无死角。同时,由各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合乡镇财政所对各乡镇的小康楼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展开工程决算,在配齐消防设施的同时,及时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问题11:山丹县水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重大原则问题面前习惯“和稀泥”,不愿较真碰硬。在本单位职工刘晶2015年6月和2016年6月两次外出培训结束后未按要求返回,培训结束后游玩的事情不管不问,县纪委立案调查时,仍向纪委请示,对刘晶免于处分。
整改情况:由县水务局负责整改。一是对于重大原则问题面前习惯“和稀泥”,不愿较真碰硬和“护犊”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反省,并于10月31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党组班子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对此问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好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重点内容。二是对出差随意提前外出、延迟返回,借机游玩的刘晶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县纪委已对刘晶同志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对党员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执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三是修改完善了10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开展定期督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确保监管实效。四是坚持有腐必反,有问题必查必究,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对轻微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得咎,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六)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问题12:县政府未经会议研究出借1480万元财政资金,至今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负责整改。一是县农投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将山丹县瑞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息。2019年1月14日,山丹县瑞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贾某因合同诈骗经山丹县检察院批准被山丹县公安局正式逮捕。目前,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先刑后民”的原则,中止审理瑞伦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县农投公司已向法院递交了暂停对山丹县瑞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诉讼的申请。二是县农投公司将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再行起诉瑞伦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待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3:山丹县瑞化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在3000多亩集体土地违规建设大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整改。县政府积极协调,以瑞伦公司现有资产抵押给县农业投资公司,县农业投资公司借给瑞伦公司1500万元(拖欠工资总额的60%)发放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瑞伦公司承诺于2017年4月30日前筹措资金予以发放,如若到期不能发放,将通过处置其已建大棚来解决剩余拖欠部分。至2017年1月26日,在人社部门的监督协调下,通过甘肃银行山丹县支行共为1190名农民工工资卡中打款13734845.39元。同时,县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4月30日前筹集资金,归还借款,并支付所有欠款。至今,该公司仍未归还借款和支付剩余40%的农民工工资以及材料款、工程款等欠款。此案件也已进入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工程队也主动采取依法诉讼、劳动维权等方式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处理此事。目前,拖欠工资问题已通过非诉行政渠道由县人社局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拖欠的材料款和其他债务,依法诉讼解决。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4:未按照规进行上报审批,在新城区修建新办公楼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政府办负责整改。一是采用盘活国有资产存量,采取回购的方式,将老城区分散办公的部门单位集中到山丹县城市新区中央商务综合写字楼进行办公。二是有计划地对老城区分散办公单位搬迁腾出的公务用房等设施依法进行处置,盘活国有资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集约发展。目前,县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等37个部门单位已搬迁入住中央商务综合写字楼办公;党校、文体广旅局、文联、融媒体中心等7个部门单位已搬迁入住文化旅游创意中心办公。采取租赁、转让、置换、开发、拍卖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清理腾退出的办公场所,基本实现了资产收益最大化。2015年至2018年共出让房产11宗,处置房屋建筑面积总计21882.89平方米,实现处置收入8884.14万元。工业园区办原办公用房,划拨县农机局(农业机械化培训中心)使用。原食药局办公楼,划拨县农投公司、承信担保公司使用。原工商局办公楼,调剂清泉镇南街社区使用。原教体局办公楼,调剂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使用。原质监局办公楼,调剂县森林公安分局使用。三是县财政局、建设局、机关事务中心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商务写字楼进行造价认定,待认定后与建设单位商谈签订回购协议,按程序上报办理审批手续。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问题15:违反禁止收取供热配套费的政策规定,向群众收取供热配套费问题。
整改情况:由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整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山丹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5〕220号)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山丹县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5〕193号)和《山丹县城区集中供热二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通告》与省上发布的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不符。县发改局已于2019年9月9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停止收取供热管网配套设施费的报告》(山发改〔2019〕235号),建议政府将《关于印发山丹县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5〕193号)和《山丹县城区集中供热二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废止,并将收取的集中供热配套费全额退还用户。根据县委政府领导指示,县发改局正在进一步研究价费政策,提交政府作出决定,彻底整改收取供热配套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