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5.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6.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7.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三、工作程序
1.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并予以处理。
2.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3.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核实。
4.立案审查调查: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通过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审查调查结束后形成报告,按规定呈批后移送案件审理部门。
5.审理: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党纪政务处理、处分意见或者相应处理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