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50055/2019-0000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中共山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19-09-16 17:24:08 | 是否有效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党山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山丹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违规对违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全县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机关组织建设和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干部监督工作,受理涉及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做好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干部考察、提名、任免、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干部的培训工作;
9、对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在党内监督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1、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丹县纪委监委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室、第二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室、第三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室、第四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室、第五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室、第六365bet安卓中文客户端_365bet在线体育官网_365bet体育娱乐室、巡察办等12个职能室。山丹县纪委监委为独立核算机构,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和8个乡镇纪委工作经费。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55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编制3人,自收自支0人。2018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21人,在职事业人员 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编制1人,自收自支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人员1人。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山丹县纪委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564.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万元;本年支出共计563.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收入决算共计56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61万元,增长58%,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装修了谈话室和廉政档案室,2、巡察经费增加,3、2018年“5.18”事件经费增加,4、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和工资相应增加。
收入情况具体为:
1.财政拨款收入564.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增长0.01%。
2.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3.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支出决算共计56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8.28万元,增长54%,支出情况具体为:
1.基本支出563.9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0%,比上年增加198.2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巡察经费支出、谈话室和廉政档案室装修费用支出。
2.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部门决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64.9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3.9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有关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3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84万元,资本性支出2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8.2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巡察经费支出、谈话室和廉政档案室装修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8.2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巡察经费支出、谈话室和廉政档案室装修费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山丹县纪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14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支出增加1.93万元,增加26.7%;“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4.3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丹县纪委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74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4.26万元, 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1.97万元,增加7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4.48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02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04万元,下降93%。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单位的调研、考察等支出。全年共接待50批次,7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机关运行支出经费279.52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支出增加199.38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巡察经费支出、谈话室和廉政档案室装修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山丹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4万元,主要是纪委及乡镇纪委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万元,主要是纪委及乡镇纪委的广告及印刷支出。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3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8年末,山丹县纪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其他设备0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山丹县纪委2018年没安排绩效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